【现任香港特区长官是】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其行政长官是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高度自治权的代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,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,并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。
目前,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现任行政长官是李家超。他于2022年7月1日就职,成为香港回归以来的第五任行政长官。
以下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相关信息的总结:
行政长官信息总结
项目 | 内容 |
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名称 |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|
现任行政长官 | 李家超 |
就职时间 | 2022年7月1日 |
任期 | 五年(可连任一次) |
产生方式 | 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,经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|
职责 | 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,负责执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,对外代表香港 |
拥有权力 | 可提名法官、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、决定政府政策等 |
历任行政长官简表
序号 | 姓名 | 任期 | 备注 |
1 | 董建华 | 1997–2005 | 香港回归后首任行政长官 |
2 | 曾荫权 | 2005–2012 | 因贪污案被定罪,但未被取消资格 |
3 | 梁振英 | 2012–2017 | 第三任行政长官 |
4 | 林郑月娥 | 2017–2022 | 第四任行政长官,因“修例风波”引发社会争议 |
5 | 李家超 | 2022–至今 | 第五任行政长官,主张“爱国者治港” |
李家超在就职演讲中强调,将坚持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,推动香港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。他的施政重点包括加强与内地合作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青年发展机会等。
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,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制度体现了“一国两制”的独特安排,也反映了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与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