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八荣八耻的原文】“八荣八耻”是由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3月4日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时提出的,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。它旨在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。以下是对“八荣八耻”原文的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进行展示。
一、原文
“八荣八耻”具体
1. 以热爱祖国为荣,以危害祖国为耻;
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一切,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。
2. 以服务人民为荣,以背离人民为耻;
倡导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反对自私自利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
3. 以崇尚科学为荣,以愚昧无知为耻;
鼓励学习科学知识,反对迷信和落后思想。
4. 以辛勤劳动为荣,以好逸恶劳为耻;
提倡勤劳致富,反对懒惰和不劳而获。
5. 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己为耻;
倡导互帮互助的社会风气,反对自私自利、损人利己的行为。
6. 以诚实守信为荣,以见利忘义为耻;
强调诚信的重要性,反对欺诈和失信行为。
7. 以遵纪守法为荣,以违法乱纪为耻;
倡导遵守法律法规,反对违法犯罪行为。
8. 以艰苦奋斗为荣,以骄奢淫逸为耻;
鼓励节俭朴素的生活方式,反对铺张浪费和享乐主义。
二、八荣八耻原文对照表
序号 | 荣 | 耻 |
1 | 以热爱祖国为荣 | 以危害祖国为耻 |
2 | 以服务人民为荣 | 以背离人民为耻 |
3 | 以崇尚科学为荣 | 以愚昧无知为耻 |
4 | 以辛勤劳动为荣 | 以好逸恶劳为耻 |
5 | 以团结互助为荣 | 以损人利己为耻 |
6 | 以诚实守信为荣 | 以见利忘义为耻 |
7 | 以遵纪守法为荣 | 以违法乱纪为耻 |
8 | 以艰苦奋斗为荣 | 以骄奢淫逸为耻 |
三、结语
“八荣八耻”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不仅明确了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,也对个人品德修养提出了具体标准。它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导向,反对消极落后的思想行为,对于构建和谐社会、提升公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。通过学习和践行“八荣八耻”,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,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。